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1-08-09 19:49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宿迁市湖滨新区组宣统部与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通知。面试的考生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有关事项,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2.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演课加专业答辩的形式。专业答辩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心理素质等。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演课,演课后当场进行专业答辩。
4.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的合成由区组宣统部与区教育局共同负责。规则为:
总成绩=演课成绩×70%+专业答辩成绩×30%。
同时,考生演课成绩和专业答辩成绩均须达到该项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演课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招聘主管部门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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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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