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1-08-09 19:49 江苏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由湖滨新区发布。
(二)责任分工。招聘工作由区组宣统部负责组织,区教育局配合落实,并做好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负责全程监督工作,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全力指导参与并把关本次招聘各个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市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疫情防控。面试等工作具体时间和标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确定。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健康码”,现场报名前,考生须接受“健康码”、“健康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考试及资格复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当地防控办相关证明及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四)政策口径
1.年龄规定。年龄须为45周岁(1975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具有正高职称或者具有副高职称且同时取得市级及以上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0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2.工作年限。近3年内从事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学段学科教学工作,时间为2018年7月起至今。
3.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须由原单位经办人签字(注明:姓名、复印日期及“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加盖公章。
4.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部门的资格。
5.其他事项。其他相关政策,除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831796(市湖滨新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27-84837110(市湖滨新区纪工委)、0527-84837695(市湖滨新区组宣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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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
2、湖滨新区应聘登记表 |
3、应聘人员健康卡及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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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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